广宁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暂存间工程项目建设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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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6-12 20:40

磋商邀请书

广宁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暂存间工程项目建设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肇庆市端州区83区信安路敏捷广场五期K栋商业办公楼2012室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6250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RX-CG-20240506

项目名称:广宁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暂存间工程项目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投标限价(元)

项目完

1

广宁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暂存间工程项目建设

1

486,300.16

合同正式签订后90个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上述网站查询事项名称如有变更,以网站最新公示的相应事项名称为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单位,并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在建项目的承诺书(由供应商自行承诺,采购人保留查证权利)。

3.6拟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612日至2024619日,每天上午09:00:0012:00:00,下午 14:30:00 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肇庆市端州区83区信安路敏捷广场五期K栋商业办公楼2012室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6250930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报名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

注:投标资格最终根据磋商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广宁县人民医院

址:广宁县南街街道人民路18号

联系方式:0758-8662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润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肇庆市端州区83区信安路西侧敏捷广场五期K栋商业办公楼2012

联系方式:0758-2810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姐、张小姐

话:0758-2810333

发布人:广东润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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